“你好,检察院让我来办公证。”2022年3月30日下午,余先生及其律师来到尚信公证处,提出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的申请。
余先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正在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因与受害人在赔偿金额上暂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表示自己具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特向检察院申请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并得到批准。尚信公证处公证员李嘉健在审核相关材料后,当场办理了武汉市首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并出具了提存证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效解决“捕后轻缓刑”问题,今年3月初,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尚信公证处,在广泛征集意见,全面沟通协商后搭建制度框架,联合出台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方案》(试行)。尚信公证处指派专人承办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事务,通过“检察+公证”,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
“提存公证办理后,我们将根据案件处理情况,按照检察院的指示给付提存款项。这是尚信公证处深入参与检务辅助事务,推进公证改革创新的探索性实践。下一步,公证处还会在刑事合规等领域加强与检察院的合作,将公证工作各项职能落在实处。”公证员李嘉健说。